甲.
自行分配學位數目
二零零八至二零一零年度可供申請之中一自行分配學額為54名
乙. 收生準則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將根據學生於下列各項的表現作為參考:
(括號表示該項收生準則比重)
1.
成績次第(40﹪)
2.
操行(20﹪)
3.
學業成績以外表現(20﹪)
4.
面試(15﹪)
5.
校內兄弟姊妹(5﹪)
丙.報名須知
申請學生需在
1. 相片壹張;
2. 小五全年及小六上學期成績表副本;
3. 出生證明書副本/身份證副本;
4. 學業以外之獎狀副本;
5. 教統局印製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6. 不需遞交推薦信。
丁. 面試安排
1. 申請學生須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到本校面試;
2. 面試日期為
3. 獲取錄之學生將會在
4. 所有遞交表格的學生均獲安排面試。
備註:
根據教統局所訂定的「自行分配中一學位」申請程序指引, 每名學生只可向兩所 中學提出申請, 否則將會被取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