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自行分配學位數目


二零零八至二零一零年度可供申請之中一自行分配學額為54


. 收生準則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將根據學生於下列各項的表現作為參考:
(
括號表示該項收生準則比重)

 

1.        成績次第(40﹪) 

2.      操行(20﹪)       

3.      學業成績以外表現(20﹪)            

4.      面試(15﹪)     

5.      校內兄弟姊妹(5﹪)             

.報名須知
申請學生需在2010142010125(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期間遞交報名表格並連同以下資料交回本校校務處:
 1. 相片壹張;
 2. 小五全年及小六上學期成績表副本;
 3. 出生證明書副本/身份證副本;
 4. 學業以外之獎狀副本;
 
5. 教統局印製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6.
不需遞交推薦信。


. 面試安排
 1. 申請學生須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到本校面試;
 2. 面試日期為2010227(星期六)
 3. 獲取錄之學生將會在201076與其他需經統一派位之學生一起獲得通知派位結果。
  4.
所有遞交表格的學生均獲安排面試。


備註:
 根據教統局所訂定的「自行分配中一學位」申請程序指引, 每名學生只可向兩所  中學提出申請, 否則將會被取消申請資格。

下載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