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評核方法

中一至中三:(非公開試班)

  • 全年習作均須評分
  • 習作以1-100分,以分數作評核
  • 每學期有一次考試
  • 每學期平時習作佔40%,考試佔50%,堂上表現佔10%,總分數需換算為等級
  • 總成績則分A、B、C、D、E、F、U七級
  • 不設補測、補考

中四至中六:(中學文憑試)

  • 全年習作均須評分
  • 滿分為100分,40分合格
  • 每學期有一次考試,五次測驗,考核公開試卷一或二的內容
  • 每學期校本評核(平時習作)佔10%,測驗佔40%,考試佔50%
  • 如屬合理的缺考理由,補測須於兩星期內進行,並以80%計算